上行文的审核把关

2018-08-27 │ 领导讲话

篇一:公文起草应从八个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公文起草应从八个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公文是指党政机关处理公务时所使用的文字材料,泛指各种公文、电报、信息简报、领导讲话等等。公文起草,是指执笔人(个人或集体)遵照领导人或者领导机关的指示精神,从领命、准备、构思到写就公文初稿的行为过程。作为一名统计工作者,除布置报表、收集数据外,也必须具备公文起草和审核的业务技能,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起草公文应重点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一、文种要正确。行政机关除电报外,主要有13个公文种类: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文种不同,性质不同,作用有别,选择的对错,直接影响着公文效力和行政行为。经常容易出现文种使用不当的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有的该用“请示”却用了“报告”,有的属于报告类公文却用了请示,有的“请示”、“报告”合用。如“XXX局关于XXXXXX的请示报告”。二是有的该用“通知”却用了“意见”,有的该用“函”却用了“通知”。三是有的该用“复函”却用了“批复”。

二、标题要准确。公文标题应当准确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突出表述行文的主要目的,并准确选用需要的文种。不同的公文标题有各自的结构模式。总体结构以“三要素”为主,即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发文机关之后通常用介词“关于”引出涉及对象,和事由词语组成介词结构,作为文种的定语。其结构形式可表示为:发文机关(即行文单位名称)+“关于”+事由(公文主要内容)+“的”+文种(公文种类)。文种是公文标题不可或缺的名称标志,事由则是公文标题的核心要素。

公文标题中非法规规章不宜用书名号,无歧义的情况下,可用可不用标点符号的最好不用。但下列特殊情况除外:一是公文标题中出现法规规章名称或书刊名称时,可用书名号。如“关于印发《XXX管理办法》的通知”。二是公文标题出现缩略语以及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时,可用引号。如“关于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活动有关情况的报告”三是公文标题中某一部分需要注释或说明时,可用括号。如:“关于印发《XXX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四是公文标题中出现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时,可用顿号。如“关于XXX、XXX任免职务的通知”。应该指出的是,当标题中出现两个以上单位并列时,也可不用顿号,在单位之间空格以示区别。

公文标题拟制得简明、规范的几种做法:

一是批转、转发、印发多份文件时,不必把每份文件都一一列出,可适当概括或采取主要文件名称后面加“等文件”(等XX)形式。如:“XX区人民政府批转XX同志在全区第二次外贸工作会议上的总结发言及区财政局、商务局关于第二次外贸工作会议的情况报告和XX同志关于加强我区外贸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可修改为:“XX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全区第二次外贸工作会议三个文件的通知”。如:“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赔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可修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赔偿案件有关规定和文书格式的通知”。

二是批转、转发多部门的联合发文时,不必把每个部门都一一列出,可采取主办部门后面加“等部门”的形式。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三是层层转发发文时,不要弄成“XXX关于转发XXX关于转发XXX??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形式,可采取“自拟摘要法”和“适当修辞法”等方法解决。如:XXX市XX局XXX分局关于转发《XXX市XX局关于转发〈XX省XXX厅关于转发XX部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修改为:“XXX

分局关于转发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的通知”或“XXX分局关于转发XX下发和省厅市局转发的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的通知”。

四是概括一般类型公文标题事由时,要突出主干,抓住重点,不要主干枝叶一起上,眉毛胡子一把抓。如:“XX局关于认真贯彻市XXX会议精神积极兴办第三产业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成立局属劳动服务公司需办理营业执照的请示”。修改为:“XX局关于成立劳动服务公司需办理营业执照的请示”。

三、结构要合理。主要是指公文的框架结构要合理,文字布局要合理。

四、层次要清晰。主要是指公文表述内容条理要清楚,结构层次序数要正确,逻辑性要强,环环紧扣,一气呵成。

五、用语要得体。公文中要采用符合行文关系要求的语言,以及符合行文主体身分地位的语言。不同类型的公文应按照各自公文用语来表述。常见的问题是对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的语气把握不准。一是上行文中对上级机关提出不适当的要求和建议;二是平行文中向不相隶属机关提出指令性要求,缺乏协商的语气;三是下行文中出现建议的语气表述。四是特殊的环境和场合出现不妥的语气表述。

六、表述要一致。主要是指公文中标题与内容表述要一致,内容前后名称、数据、词句等都要表述一致。

七、文字要简练。也就是要坚持彻底消除浮而不实的大话、言之无物的空话、令人乏味的套话。如,“在XXX以来的大好形势下,在XXX会议精神的鼓舞下,认真贯彻了XXX精神,反复学习领会了XXX文件。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XXX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XXX的重要意义,从而大大提高了贯彻执行XXX的自觉性。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狠抓了XXX,做到XXX,取得了XXX”。这类的表述一般要做压缩。精简公文的必要性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只有精简,才能真正剔除一些公文“长而空”的弊病;二是只有精简,才能做到节约、省低、省工、省物;三是只有精简,才能促使我们行政人员真正树立“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观念,养成“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良好作风。

八、措辞要恰当。字词搭配正确,语句通顺,没有语法和修辞错误,且合乎逻辑等等。

篇二:我们是怎样进行公文稿审核把关的

我们是怎样进行公文稿审核把关的

协助领导做好公文稿的审核把关工作,是办公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提高公文质量的重要一环。按照公文处理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政府机关所属各部门、单位代拟的上报和下发的公文文稿,在报请领导同志签发之前,从方针、政策、文字以及公文体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把关,使公文数量大大减少,体式比较规范,质量不断提高。我们是怎样进行公文稿审核把关工作的呢?

????一、把好内容关,抓住重点审核

????我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上报和下发的公文文稿从四个方面进行重点审核把关:看所拟文稿内容是否需要行文;看文稿的基本精神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文稿中提出的要求、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可行;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是否协商一致。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三个坚持: ????(1)坚持行文的严肃性。我们坚持凡属重大的方针、政策或重大事件,非以政府名义发文不可的,就以政府的名义发文;凡可由政府发文,也可以政府办名义发文的,就以政府办的名义发,不发政府文件;能用便函可以解决问题的,就不发正式文件;属于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又由职能部门发文可以解决问题的,就不由政府或政府办发,由职能部门自己去发。按照这个原则处理,文件大大减少了。政府的发文数量,一九八五年一至八月,政府只发九十二个文件(包括布告、通告),比一九八四年同期减少六十九件,减少百分之四十二点八;政府办发文七十二件,比上年同期减少一件。

????(2)坚持文稿的基本精神同上级机关、平行机关以及同本机关的有关规定的一致性。我们的办法是两个:一是查阅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核对。例如一九八五年税务局代政府拟了一个关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文件。文稿中提出的征收标准,有一项是办在农村建制镇的乡镇企业,按百分之一的税率征收。我们在审核中,查阅了国务院的文件,不是按百分之一的税率,而是按百分之五的税率征收。这样,使国家政策得以正确贯彻。二是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商讨。例如,一九八五年八月初,教育局代政府办草拟了关于中、小学集资办学的文稿,其中收费标准是按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的最高标准定的。我们在审核时,认为这样的收费标准太高。经与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同意改为按中等标准收费。

????(3)坚持公文体式规范化。统一严整、清晰鲜明的公文格式,体现出机关严肃庄重的精神面貌和严谨周密的工作作风。遵守公文格式规范,也是文书工作原则在公文撰写中的具体化。在这方面,我们主要是审查发文机关同受文机关的关系处理是否恰当,文种、语气是否协调,主送、抄送是否准确,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等。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多的是:对主送单位和发送范围搞不清楚,往往是对上行文不是一个主送单位,而是几个主送单位;对下行文就不单是发直属单位,而是越级指挥,甚至越过几级。比如我们发文的受文单位一般是“各区公所,镇、乡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单位”,有的便写成“各区公所,镇、乡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单位,公司、厂矿、商店等单位”。文种也有用得不当的,特别是对“请示”与“报告”弄不清楚,多是混为一谈,把“请示”写成“报告”或“请示报告”。还有在文件的字号、落款、文尾部分的处理等,都有不规范的地方。比如,我市政府一九八五年度文件的字号是醴政发[1985]X号,有的把“醴政发”写成“市政发”,把“[]”写成“()”,把“1985”写成“85”,把“X号”写成“第X号”或“0X”号,很不一致。落款处本来要写机关名称和年、月、日,有的就只写年、月、日,不写机关名称,有的干脆什么都不写。文尾部分也是名堂很多:有附件的文件就夹在附件之前;有的从尾页中间写起;也有的干脆不写,等等。在审核时,我们都按公文的统一格式处理,从而使文件比较规范。

????二、把好文字关,力求通顺简练

????文字表达是否通顺简练,是文件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在核稿时,主要是看文稿的文字是否正确地反映和表达了发文机关的意图,其次是看文句是否通顺简练,标点符号是否使用得当等。文稿中比较普遍的毛病,一是错别字比较多。如把“预”写成“予”,把“蛋”写成“旦”;把“油”写成“尤”,把“质”写成“资”等。二是标点符号使用不当。三是文字表达不够确切、简练。有的句子成分残缺,有的句子词语搭配不当,有的词序颠倒,有的句式杂揉,有的逻辑错误、不合事实、用词不当、产生歧义、表达不清、文字罗嗦,等等。四是各种名称(姓名、职务、地名、单位、事物)不标准,前后不一致等,如把“醴陵”两个字,经常写成“礼O”。五是数字不准和写法不一致。如对“增加”、“减少”,“增长”、“下降”等词用得不当,还有的在一篇文稿中,将一些数字写成汉字,而将另一些数字写成阿拉伯字等等。六是引用文不准。有的文稿摘录、引证领导机关的文件或负责同志的著作、讲话,从文字到标点符号都有不准确的。如有的引用省政府办公厅或株洲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时,只写湘政办发多少号文件或株政办发多少号文件,不写全衔,甚至把办公厅(室)的文件当成政府的文件加以引用等。我们在审核时都查对了原文,正确加以引用。 ????三、把好核签关,严格办文手续

????在核稿时,主要看文稿是否按照规定要求,逐级进行核稿、会签、签署,或提交一定的会议通过,或报上级批准,等等,以明确各级应负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有这样一些情况:有的办文单位(如局)拟稿人和负责人都没签字,或将所拟的文稿未通过归口单位(如委、办)审核,或者不与有关单位会签,不完善有关必要的手续,就直接交来我们办公室或直接送交政府领导同志,甚至请政府领导同志签发以后才拿来办公室编文号。对于这样的文稿,我们坚持按规定的办文程序补办核签手续。至于已经领导签发的文稿,我们如果发现问题,便征得领导同意后进行修改。属于业务上的问题,我们就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篇三:关于加强对行政机关公文中涉及字母词审核把关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行政机关公文中涉及字母词

审核把关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关于加强对行政机关公文中涉及字母词审核把关的通知

国办秘函〔201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近些年来,行政机关公文(不含外事公文,下同)中出现使用字母词(由字母构成或其中包含字母的词语)增多的势头,影响了公文的严肃性。这既有外语新名词大量涌现而尚无规范汉语译名的原因,又有一些行政机关使用规范汉字意识淡薄,随意在公文中使用字母词等因素。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公文用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在公文中依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行政机关应模范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牢固树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养成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习惯,在制发公文时自觉使用规范汉字,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二、严格规范使用公文中涉及的字母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审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制发公文时一般不得使用字母词,确需使用字母词的,应在文中首次出现时以括注方式注明已经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定的汉语译名。行政机关文秘部门在草拟公文时如不能确定字母词准确的汉语译名,要主动征求语言文字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意见,使用其推荐的汉语译名。此外,对于国家权威机构编写的汉语词典中收录的字母词,已有对应汉语译名的,可使用其汉语译名。

三、切实加强字母词的翻译审定工作。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外语字词的译写规则,对新出现的字母词及时翻译,尤其要加强对汉语译名简称的创制工作,定期向社会推荐字母词的规范译名及其汉语简称。地名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对新出现的国外地名及时进行

翻译、审定,向社会提供准确、规范的国外地名译名。

四、加强对公文中涉及字母词的审核把关。各级行政机关文秘部门在草拟、审核公文过程中,应加强对公文中涉及字母词的把关工作,发现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上行文的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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