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精选五篇)

2024-03-13 │ 调研报告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精选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

  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

  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篇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县公安局立足实际,创新举措,着眼于公安事业长远发展,出台一系列人才培养规划,实现“人才兴警”目标,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局民警的法律素质、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领导重视局党委牢固树立“人才兴警”理念,以创建“学习型队伍”为契机,坚持用人唯贤、唯才是举的用人机制,营造重才、爱才、用才的良好局风。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基础上,着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强化高素质执法人才培养,着力提升全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近年来,该局有86名民警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在狠抓常规执法培训的同时,该局积极引导鼓励民警参加司法考试,为备考民警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保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局所有办案单位民警都能够主办办理各种刑事、治安案件,会做群众工作。

  搭建人才平台一是积极开展轮值轮训活动和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公安机关“送教到基层”等活动,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及局“土专家”为我局民警授课,切实提高全局民警现场综合应用警务技战术的能力和执法办案能力。二是主动与有关单位和上级部门联系,挑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民警、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去年以来,该局选送刑事技术民警到自治区刑侦总队参加培训学习4人次。每季度举办一期培训学习,实现了干警全员培训。通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相关警种民警的专业素质。三是“以赛促练”,通过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举办各类比武竞赛活动,激发广大公安民警苦练基本功的热情。去年,先后举办了警务射击大比武、警务实战等技能大比武活动,同时我县联合白旗公安、县铁路警察开展了3次反恐演练,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安全防范演练,有力地提升了全局民警的法律素质、执法能力和警务实战水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成为了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

  建立人才奖励机制为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该局以制度促规范,制订出台了《化德县公安局民警继续教育奖励制度》,对参加继续教育获得学历的民警以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民警给予报销学费和现金奖励1万元。此项规定的出台,有效激发了广大民警跻身高层次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全方位地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的台阶,全局已有7名民警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通过以上多项举措的实施,我县公安局着力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成“民生警务”工程,打击、防范、管理、服务全面推进,进一步提高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水平。

【篇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

【篇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执法规范化是人民法院提高审判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提升司法公信、提高人民满意度的重要途径。为全面掌握当前执法规范化工作现状,-法院立足当前执法规范化面临的新形势,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对执法规范化工作展开调研,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

         -法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一)强化科学管控,以审判管理推进管理规范化。一是流程管理规范化。建立对案件的立案、分案、移送、开庭、合议、送达、归档、延期审理等各个环节监督、协调的综合管理制度,强化案件审限管理,实行院长监督管理、审管办职能管理、业务庭直接管理、审判人员自我管理的多层次、多主体、全方位的管理模式,实现案件流程管理精细化。仅20-年以来,就针对审判管理问题制定了3个新的补充规定;新制定《关于加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卷宗评查工作的规定》、《审判综合信息、电子卷宗及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考核办法》,完善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制度体系。二是案件评查规范化。坚持以各庭室结案前评查、立案庭结案时评查、院案件评查小组专门评查、审委会不定期评查为主导的四级评查工作方法,对案件质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评查;以一季一评议,一年一总评的方式,针对上诉发改率、结案率、案件均衡结案率、申请再审率、信访投诉率、民事案件调撤率进行评查,实行承办人自评、庭室内部交叉评、审判委员会重点评等方式,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双提高。三是质效监督规范化。将审判质量监督对象拓展为全部审判人员,对所结案件实施常规监督、专项监督和重点监督;实施以审监庭为主体、政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室、立案庭及其他庭室密切配合、全体审判人员共同参与的监督模式;健全档案管理考核制度,建立法官审判质量档案,详细记录审判人员的审判质量情况,作为对其审判业绩评价的依据,形成“全面监控、全员参与、全员考核、全员建档”的互动式、多角度审判质量监督体系。

  (二)推进执法公开,以司法公开推进行为规范化。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购置查询触摸屏,分别安装于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建成手机短信告知平台,将案件信息同步发送于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码上。加强网络庭审直播工作,挑选典型案件,对案件庭审情况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庭审公开平台和-法院新浪官方微博“@-法院”图文全程直播,方面社会公众深入了解案件审理。二是加快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在内部刊物《审判视窗》、局域网站和门户网站分别开辟专栏公开裁判文书。将全部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生效后7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三是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将执行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时输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依托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在院机关、区行政审批中心、派出法庭设置19个查询点,并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努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三)着力司法为民,以便民诉讼推进服务规范化。一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置书写台、休息椅、药箱等便民物品,公示诉讼指南、服务承诺和各类文书样式,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二是全力保障民生权益,加大对弱势群体权利保护力度,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涉农案件,坚持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执行,确保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顺利实现。三是强化民意沟通互通,积极开展法官“五进”活动,重点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征求企业意见、提供法律服务,改进自身工作。四是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对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必要时依法提供司法救助,使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四)加强队伍建设,以公信形象推进司法规范化。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组织以法官司法理念更新、职业思维训练和司法技能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注重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审判技能紧密结合,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司法技能大比拼,对法官司法调解、组织庭审、制作法律文书、撰写调研文章能力进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法官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廉政建设全院会议,逐级签订责任状,组织收看廉政教育专题片,邀请市纪委领导专题授课,认真把会员卡清退、禁止兼职取酬和清理办公用房等规定落到实处。

  法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是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关键在司法质量和司法形象。因此,法院在工作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提升案件质效上,采取激励为主、处罚为辅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注重均衡结案,完善考核模式,重激励、轻惩罚,使管理更科学化。制定案件流程跟踪管理卡,卡随案走,从立案开始,经审理、开庭、评议、报签、送达等多个环节,对案件审判进行全程监督,促进法官提速增效。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施案件双重监管,采取审监庭逐案评查、审委办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工作,督促法官增强责任心,强化质量意识。

  二是以制度化建设为准则。建立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以完善干警司法档案制度建设和司法监督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强了对审判、执行、廉政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和完善,使司法行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基层人民法庭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巡回审判制度,在此基础上,在矛盾纠纷频发的区域集中开展巡回审理、法制宣传和诉前调解,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服务水平。为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为干警建立了廉政档案,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人民监督员,随时接受社会监督,使干警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是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依托信息技术,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方面的司法公开。明确公开事项覆盖面,把公开事项横向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政务各领域,纵向贯穿立案、审判、执行、涉诉信访等诸环节,涵盖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逐步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全程化、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常规化、公众查阅诉讼档案网络化、审判白皮书发布系列化和新闻发布经常化,让司法公开更广泛、更及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以专业化建设为根基。抓好法院队伍教育管理,提升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理念。依托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法院干警对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群众观点等方面的内容分层次、分专题学习讨论,使全体干警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坚定为民宗旨,进一步增强对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要坚持“人人参与、庭庭练兵”的原则,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使广大干警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不断规范,司法技能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责任状,定期述职述廉等形式,确保各项廉政措施落到实处。

【篇五】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永恒主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之一,在日常工作中担负着大量的执法工作。公安交警既是公安机关直接面向社会的一个重要警种,又是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形象窗口。每一位公安交警执法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都会直接影响到警民关系,乃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局。因此,如何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成为当前交警部门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交警基层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确保正确行使执法权,提高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一、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态度不文明。个别民警的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文明程度与当前我市地位不相适应。个别民警以管人者自居,对违法当事人态度冷、躁、硬,存在“脸难看”的现象;个别服务窗口民警接待群众不热情,回答问题不清楚,使群众徒劳奔波,存在“话难说”、“门难进”的现象;个别民警为群众办事推三脱四,未切实履行好首问责任制,存在“事难办”的现象;个别民警因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取证,而对违法当事人大声训斥,甚至拍桌子、瞪眼子,缺乏耐心与办法。上述问题的存在,使交警部门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付出了很多心血与汗水,但往往因一个人、一件事、一句话的不文明给整支队伍造成了负面影响。二是以罚代处。有的交警为了省事、方便,或在交通违法行为人的要求下,对多种交通违法行为,该并处的没并处,该吊扣的没吊扣,该拘留的没拘留,该扣分的没扣分,只是罚款了事。本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却私自变更违法条款,改用简易程序处理。三是自由裁量欠妥当。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甚至出现情节重的处理轻,而情节轻的处理较重的现象,未能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来准确裁量。四是填写不仔细、不规范,特别是交通警察现场执法过程中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处罚决定书》,或者漏登漏填,或者法律条款填写错误。执法台帐之间或台帐与案卷之间不能对照,有的根据台帐查不到卷宗,有的有卷宗却在台帐上查不到登记等等。五是基层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环境难以适应现代基层警务基础工作需要。当前仍有一些民警对公安交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缺乏系统的学习和了解,教育培训工作浮在表面,未能贴近基层、贴近实际,针对性、实效性和系统性不强。基层公安交警任务重、压力大、执法环境不佳已成共性难题,尤其是在道路里程、车辆和驾驶人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交通安全设施投入不足,道路交通管理手段滞后,粗放管理观念依然存在。同时少数执法民警对执法质量不够重视,执法文书的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现象时有发生。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民警整体素质不高。一是部分民警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执法要求不了解、不掌握。不少新民警对法律和业务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尤其是近几年刚从地方和转业军人中录用的新民警,只进行一二个月的短期培训,没有经过系统地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对办案有关程序要求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岗位执法要求。一些老民警往往习惯于经验办案,不注重知识更新,对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不明确,有的还错误认为规范执法、按程序办案是束缚自己的手脚,会降低工作效益;二是一些民警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在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冲击和影响下,少数民警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二)学习时间不足。基层交警承担着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疏导、排堵等工作职责,日常工作量就很大,加上各种专项整治、警保卫工作等突发性任务日益增多,使民警可用于学习、培训的时间大大缩短。同时还有来自家庭、生活的压力,导致部分民警心浮气燥,静不下心、安不下神,也无法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

  (三)执法环境恶劣。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警察的合法权益理应受法律保护。但是,来自社会方面的原因同样不能忽视。在社会的转型期,一些对社会和政府不满的人员将矛头直指一线执法的交通民警。有的违法人员及事故当事人、亲属借与民警的执法出现矛盾后,煽动社会上不明真相人员对民警进行起哄围攻,使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受到处理和法律制裁,使交通警察失去法律权威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基层执法民警执法不规范,执法粗暴和简单。

  (四)执法监督力度不足。自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单位都建立了执法考核机制,每年都要根据年初确定行政执法目标进行责任制考核,对基层交警执法单位执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确定一个成绩,但考核结果却难以拉开差距,很多时候存在走过场的问题。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执法监督也存在走过场,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的对策

  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规范执法行为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法制教育培训是基础,执监督是保障,建立执法责任是关键,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和促进交警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才能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水平。

  一是强化教育整顿,提高思想素质。提高民警的思想素质是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因为人是决定的因素。交警在执勤执法活动中的行为是受其主观意识支配的,什么样意识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动。当前在交警队伍中个别民警出现的对群众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冷、硬、横、推”、乱收滥罚和对待群众的“四难”等各种现象,究其原因是他们在思想意识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良倾向,集中表现在宗旨观念、法纪观念、道德观念、勤政观念上的弱化和滑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交管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因此,要不断加大对民警的思想教育力度,尤其是要开展“从严治警、执法为民”集中教育,下功夫整顿队伍作风,引导民警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通过强化教育,使每个民警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窗口意识”,真心实意地关心执法工作,踏踏实实地在岗位上尽职尽责。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我们一方面要强化监督手段,另一方面不断创新执法模式,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1)进一步完善内部、外部全方位监督,平时加强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监督,根据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在执法工作中,法制部门要提前介入案件进行指导,加强事前监督;通过案件建立台帐和法制审核把关,强化事中监督;通过执法质量检查、评议复核等,完善落实执法活动的事后监督,通过“三环节”跟踪监督,使一线执法民警自觉养成良好的执法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建立外部监督新机制,在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媒体对执法工作监督突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2)严格审核。执法案卷的审核主要是对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裁量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审核,是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公正、公平,防止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变更的发生。要从根本解决执法随意性和不规范性的弊端,把民警的一切执法活动都纳入规范化的轨道。(3)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执法制度和规定,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化。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切实增强民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行为明显增强。

  三是抓住有利时机,查摆整改问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总要求,各级交警部门按照上级部署,相继开展的“大走访”、“大接访”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队伍的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我们要进一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易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执法问题和环节入手,强化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查摆、整改,规范各项工作,切实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领域和执法环节的规章制度,细化标准,严密程序,明确责任,使执法工作规范化,既要解决“乱作为”的问题,又要解决“不作为”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是加强执法环境建设,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引导基层交警要端正执法思想,摆正执法位置,确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执勤与服务相并重,杜绝乱扣车、乱罚款的现象。其次是要为交警“减负”,强化交警的职能转变,退出一些非警务工作,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社会活动的参与,让基层交警队能集中警力、集中精力去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努力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同时要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关心和解决民警的实际困难;活跃“警营文化”,开展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陶冶民警情操,缓解工作压力,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激发民警积极向上的精神,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开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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