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合集三篇)

2024-03-27 │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合集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州、县政法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命案防控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安全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永仁县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为手段,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最广泛地号召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最大限度遏制命案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举全警之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合成作战,多措并举,穷尽一切办法,实现“命案总量必须下降”、“命案破案率不断提升”、“命案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命案办案质量不断提

高”的总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永仁县公安局成立永仁县抓命案逃犯、破命案积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杨***任组长,刑侦大队长蒋***任副组长,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刑侦大队,由刑侦大队大队长蒋松甫任办公室主任,内勤陈薪穗负责专项行动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重点

以预防和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源头预防,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一)要深化排查,主动预警,牢固树立“命案”可防理念。命案有一个产生、发展、演变、激化的过程,如果在矛盾纠纷演变期间采取有效措施,是可以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的。要牢固树立“命案”可防可控的理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社会力量参与,建立起以党委政府为主导,综治部门和公安机关为龙头,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围绕辖区内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感情纠纷、经济纠纷等矛盾进行排查,重点对越演越烈、久调不解,容易复发的矛盾纠纷进行详细掌握和研判分析,及时梳理出易转化的矛盾苗头,形成预警性信息与各部门沟通关注,将可能引发“民转刑”犯罪作为提前预警,及时协调力量化

解处置,防止命案发生。

(二)要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组织。针对邻里、家庭、婚恋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问题,要依托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尽可能地把各类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查找矛盾根源,解决双方积怨,防止矛盾纠纷越积越深,避免小问题搞成了大矛盾,再演化成大恩怨,防范个人极端暴力命案的发生。同时,可以建立矛盾纠纷当事人回访制度,对部分矛盾纠纷“解而不和”的现象,进一步开展说服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融洽双方感情,促进社会和谐,从根本上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三)要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加强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对此类人员的基本情况、交往关系、活动规律、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情况逐一摸底建档,对可能违法犯罪的,及时采取管控措施。特别是加强了对精神病人的管理,对监护人和周围群众进行防范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提高看管能力,防止精神病人脱离监护,酿成命案。

(四)要加强文化教育和法制宣传。命案犯罪嫌疑人普遍文化素质偏低和法制意识淡薄,相关普法部门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人民群众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和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还要重视道德教育,特别进行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从个体方面预防命案的发生。

(五)要建立发生可防性命案的考评机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实施综合治理共同防控。建议综治部门建立健全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落实对重症精神病患者、易肇事肇祸、吸毒人员的管控矫正的社会责任;细化可防、可控命案发生的问责、倒查和考评办法,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使矛盾升级引发命案,对因工作反应不迅速,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提高预防工作实效,以此全社会参与共同来减少和避免命案的发生。

(六)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加大特色宣教,努力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加强社会面的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引导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是防范命案最根本、最长远的途径。要建立以党委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律宣传机制。组织宣传人员深入村社开展法律进村户活动,采取以案说法,小品讲法等形式,告诉群众各种矛盾纠纷正确的处理方式和法律救助途径。在宣传长效机制建设上,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增设法律咨询服务站,挑选会法律、懂调解的工作人员入驻服务站,长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和调解工作,从而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有效遏制命案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所队室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开展抓命案逃犯、破命案积案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

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命案逃犯、破命案积案专项行动。

(二)制定目标,突出成效。各所队室必须把抓命案逃犯、破命案积案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效追逃措施和手段,想尽一切办法开展抓捕工作,完成既定目标。

(三)加强协调,整体作战。各所队室要加强协作配合,资源情报共享,提高工作效率;要坚持全警追逃,做到整体联动,合力攻坚;交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利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开展追逃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整体作战效能。

(四)加强督察,落实奖惩。警务督察部门要切实发挥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积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察,督促各所队室认真履行追逃职责。对于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工作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篇2】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理念,完善党委领导、政法负责、部门共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有效消减和压缩“民转刑”等可防性命案发生的隐患和空间,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命案防范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理念,完善党委领导、政法负责、部门共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有效消减和压缩“民转刑”等可防性命案发生的隐患和空间,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有力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树牢“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理念,夯实命案防范“一把手”责任,以防范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对易引发命案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化解力度,全面摸清底细,全力攻坚化解,努力做到矛盾隐患70%化解在村级,30%化解在乡级,有效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党政主责,明确责任分工

   这次攻坚工作由政府牵头,综治办组织,政法部门为主,调动各级各部门参加。

1、各村、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排查整改工作,对大问题,重要事项,要亲自听取汇报,亲自研究解决,亲自主持化解,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确保攻坚工作有力开展。

2、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分管领导,政法部门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3、各村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驻村民警是基层责任人。要组织村干部、网格员、信息员、辅警、志愿者等人员,以及上级部门下沉人员,对辖区逐户、逐单位开展排查,落实管挖措施。

(二)开展集中排查

 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镇集中排查、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排查作为攻坚工作的主要基础,组织机关人员进村入户进行排查,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1、重点领域排查:围绕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等领域开展排查,重点问题排查,围绕婚姻(感情)变化、两地分居、招婿、失独等特殊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集上访活动等问题开展排查,重点人群排查,围绕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闲散少年、流浪乞讨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三失人员”(生活失意人员、心态失短人员、行为失常人员)等开展排查。

2、镇政府部门负责组织,重点从两个方面排查。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排查,对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排查研判;重点案件排查,对近年来受理、办理的各类民事、刑事、治安、行政和调解案件排查研判。

(三)及时化解矛盾

   按照“边排查边化解”和“分级负责,及时化解”的原则,确保各类矛盾隐患及时妥善处理。

1、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由排查人员当场化解,必要时由村组干部联合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并向镇综治中心报备。

2、对较复杂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排查人员及村组当场化解不了的,上报镇综治中心,由镇综治中心组织人员成立专班,进行专班化解,实现“大事不出乡”。

3、对重大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镇村两级化解不了的,上报县综治中心解决。

4、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逐一核对登记,建档立卡,逐人落实乡村两级包保责任人,逐人落实救治救助,随访帮教,监护管控等帮扶措施,督促化解矛盾,解决诉求。

5、对政法领域矛盾隐患。由政法单位负责,实行责任领导和私办人员包案化解制度,综合运用理、法、情手段跟踪稳控,积极化解,确保实现结案事了。

(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把宣传教育作为命案防范的基础工作。

1、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格、微信、微博、电视广播、报刊、板报、宣传栏、电子屏、标语、手机彩铃、说唱团等形式,广泛开展以法治教育,“以案释法”,和谐关系为主的宣传。

2、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工作与走访排查工作同步进行,由各村、各单位对本村、本单位,本系统职工开展法治教育,政府单位负责深入学校、企业、基层开展送法下基层“以案说法”,法治教育等活动,并广泛张贴标语口号,营造宣传气氛。

3、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宣传。以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利用大喇叭、微信群、书写墙体标语等形式,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以农村地区老年群体,务工人员,“三失”人员为重点,把依法正确处理家庭、婚恋、债务、土地权属纠纷等作为重点内容,更正“此案释法”“以案释理”等开展宣传。加强心理疏导体系建设,推进“心理医院”和“流动心理服务站”建设,坚持动静结合,兼结合,努力把各类社会不良心态和苗头隐患疏导在早,化解在小。

(五)加强打防管控

   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强化社会打防管控。

1、加强对现行命案打击。对已发生的命案,集中优势警力、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确保程序合法,实体为正,把每一个命案都办成铁案,起到震慑、教育、矫正的作用。

2、加强社会全面治安防控。在农村落实“一村一警”和兼职巡逻制度,实现巡逻防控全覆盖,无遗漏。

3、行业单位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内防建设,在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区域,强化入侵报警、电子围栏、隔离防护、视频监控等硬件建设,强化空点值守和全时段巡查,提升单位整体防范水平。

4、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加强对易产生命案的娱乐场所、餐饮夜市、中小旅馆等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街道广场、流动人口聚集区,偏僻路段部位的夜间巡逻防控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缉枪治爆,新型网络犯罪治理,打击盗抢骗等工作。

(六)建立联动机制

   推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综治中心负责,行业部门联动

的命案防范协调联动机制。

1、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作用。政法部门要从日常受理群众求助举报,接警;审判诉讼,调解纠纷中,发现可能造成“民转刑”,“刑转命”的隐患苗头,及时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2、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妇联、共青团、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看护、流浪人员救助、未成年人教育等工作,筑牢社会防设。

3、充分发挥信息、网格作用。依托综治信息平台、微信群、APP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联络渠道,及时掌握各村、各单位、各部门社会治理信息、通过周点评、月总结、季讲评等,实现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矛盾隐患的实时掌控,跟踪化解,推动命案防范工作扎实开展。

(七)开展“以案促改”

   开展命案预防“以案促改”活动,剖析命案成因,查找治理漏洞,推动问题整改,完善基层治理机制。

1、坚持逢案必改。围绕新发生命案,案发地村、单位第一时间启动“以案促改”,制定工作方案,剖析命案成因,制定查摆问题传单和整改措施传单,并在适当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多种形式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2、坚持分类整改。案发地村、单位组织专班人员,围绕案发前期工作是否到位,管理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全面深入查摆剖析,找准问题症结。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对普遍性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把命案防范攻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当前政法工作的重点任务。镇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完善推进机制

1、定期排队。镇综治办、每月对各村各单位攻坚工

作开展情况,命案发案情况进行排队通报,对工作落后的,直接向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电话提示。

2、实行两级例会。由综治办组织对乡对村、村对组每月召开例会,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隐患形势,对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

3、开展调查。对发生的重大命案,或者有瞒报,漏报、迟报情况的,或者初查发现有失职失责情况的,以及短时间内命案持续发生的村、单位、镇综治办将会同纪检等部门逐级调查,联合调查。

4、及时移交线索。对于因重大失职责任导致“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可能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5、完善工作台账。各村各单位要认真排查,建立矛盾隐患排查台账和矛盾纠纷化解台账。

6、加强信息报送。实行月报制度,各村各单位要确

定此项工作的联络员,每月5日前向镇综治办报送上月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总台账。

(三)严格责任追究

1、加大对案发地问责力度。对发生一起“民转刑”可防性命案的,属于村(责任单位)挂牌督办;对连续发生2起命案或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命案,实施一票否决;对短时间内多次发生命案的村、单位,实行逐级调查,从严追究问责。

2、追究失职人员责任。对政法部门在办理案件、审判、

调研、诉讼、执行等环节,处理信访稳定,群众求助等过程中,因工作棚架、失职等,造成“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3】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北票市平安建设协调小组和朝阳市卫健委关于命案防范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确保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经市卫健局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命案防范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关于命案防范治理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把“命案防范治理攻坚年”活动作为确保卫生健康系统大局稳定、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升平安医院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稳定的就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命案防范治理专项整治”活动,补强“打防管控”方面的薄弱环节,推动形成“上下一体联动、横向齐抓共管”的命案治理新格局,全面提升命案防范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控制本系统命案发生,切实遏制重特大命案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一是健全多层级、多元化立体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用好用足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手段,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渠道,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二是明确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清单制度,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加强统筹调度,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终端责任,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围绕医疗纠纷、突发重大疫情、老年乡村医生、失独家庭及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开展摸底排查,落实“一案一档”要求,长期跟踪,严防反弹,坚决做到提前排查化解到位、普法教育到位、源头防范到位。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制定防范举措。把握涉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突出点,充分分析本单位季节性、区域性、岗位性多发常发命案隐患,瞄准症结,各医疗机构要以门急诊、病房、化(检)验室、信息中心毒麻精神类药、放射源等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着力攻坚,开展专项排查,提高工作质效。四是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协调会商、定期通报检查等相关制度,制定追责问责办法,确保工作落实、责任落地。

责任部门:医政股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二)切实发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预测预警预防效能。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和《辽宁省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加大医院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组织落实安全保卫措施,指导、督促安全保卫防范设施建设,提高职工安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加强对保卫人员反恐防暴演练。二是进一步落实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措施。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登记工作,特别对有精神病中、长期服药史等潜在危险人员加强排查管控,及时掌握患者病情及治疗情况,全面落实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

责任部门:医政股疾控股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三)切实加强法律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防治氛围。一是拓展教育方式,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及电视、广播、报刊、条幅,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帮助群众增强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对艾滋病易感染人群特殊人群进行大排查。三是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各级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规范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四是持续扩大心理健康宣传覆盖面,开展好群众心理健康测评,通过心理援助热线为广大群众服务。责任部门:康宁医院 疾控中心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四)建立命案受伤人员治疗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减少死亡发生。建立命案受伤人员绿色救治机制,针对命案受伤人员,开通绿色救治通道,采取“先救治后付费”方式,做到应治必治、快救速救,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有效及时救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责任部门:医政股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四、工作步骤

“命案防范治理攻坚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8月27日至9月3日)。组织开展“命案防范治理专项整治”活动专题研讨,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

(二)集中整治阶段(20***年9月4日至10月31日)。一是做好底数排查收集工作。根据世纪情况做好分析研判。二是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靶向问题、精准施策,对可能发生命案的高风险重点人员、区域、岗位进行集中摸排,建立档案,制定措施,全力攻坚。三是开展常态化宣传。采取“常规化+智能化”手段,组织开展“接地气、面对面、点对点”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巩固总结阶段(2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开展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查漏补缺,集中力量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20***年11月11日至11月26日)。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全面总结命案防范治理活动,建立健全命案防范治理长效常治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紧紧抓住“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要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分管负责同志直接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级级盯责任,一层对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协调各方力量,组织实施好“命案防范治理攻坚年”活动。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每月1号之前将“命案防范治理攻坚年”活动推进情况报送市卫健局政策法规股(913室)。发生命案立即上报的同时,报告所在地政法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强化监督问责。凡是命案防范治理工作中,思想不重视、制度不落实、管控不严格,导致发生问题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命案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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