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誓仪式检察院领导讲话稿精选三篇

2024-04-02 │ 领导讲话

领导是在一定条件下,指引和影响个人或组织,实现某种目标的行动过程。其中,把实施指引和影响的人称为领导者,把接受指引和影响的人称为被领导者,一定的条件是指所处的环境因素。领导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互动过程。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宪法宣誓仪式检察院领导讲话稿精选三篇,欢迎品鉴!

【篇1】宪法宣誓仪式检察院领导讲话稿

人大决定

首席大法官在最高法院监督新任法官宣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二、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团组织。

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委员,国务院部长、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委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组织。

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组织。

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全权代表,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分别组织。

七、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组织。

八、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负责组织宣誓仪式的机关,可以根据本决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宣誓的具体事项作出规定。

九、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决定制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本决定自2018年3月12日起施行。

【篇2】宪法宣誓仪式检察院领导讲话稿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

大家好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呀,法是治国之本。法将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离不开法。

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都离不开法律。每个人都要养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行为习惯。同时应该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自己不受到伤害。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从小到大,长辈们总会在我们身边教导: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家里,要遵守家里的规矩;而在社会中,更要遵守人民规则,而这个人民规则便是“遵纪守法”了。

以前我一直以为法离我们相隔“十万八千里”,可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了:其实法一直都在我们身边。虽然我们非常遵守法,但是,在我们周围的人群中,总是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遵守法律,比如在交通法规方面,人们违法的事情特别多,他们常常目无法律,显得很不在乎。有的人骑着小单车,为了贪求速度,竟骑上了人行横道,且偶尔还与机动车玩抢道竞技;还有些行人,明知前方交通信号灯已经变成红灯了,可他们却视而不见地自由直行,直到有一辆车惊险地从他后边来了个40度大挪移时,他才意识到了危险的存在,此时已是捏了一头冷汗了;还有些司机,明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道理,可他们仍旧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地做了,我就看过这样一则报道-----一名司机洒后驾车,失去意识,摸不着方向了,完全由gps导航带路,结果开进了河里,幸好路人发现将他及时救起,才挽回了生命。

还记得有一次,我为了要买一本小人书,掐指一算,妈妈平时给的零花钱不够买。“这可怎么办呢?妈妈平时最反对我看这种书籍了,问她要,她也肯定反对了”,我自言自语道。我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可还是想不出办法,后来我决定趁妈妈晚上做饭时,偷偷去她包里拿了100元。我乐呵着接下来的两天里,都平安无事,妈妈竟然没发现那100元不见了,竟也若无其事得了。直到有一天,我和妈妈聊天时,她却同我讲了一个遵纪守法的故事。听后,让我顿时感到心虚,想到我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拿了妈妈100元时,我感到面红耳刺了,也意识到那是不对的,在法律上来讲,那是范法的行为。或许妈妈讲这个故事的用意,也正是要教导我不要误入歧途吧,不要范错吧!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第二天一早,便拿着剩下的60元向妈妈道歉,可妈妈却笑了笑摸着我的头,说:“要切记小错不改,大错难改的道理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从小就养成好习惯,才会换来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孩子,长大后才会受人尊敬,平平安安地过完一生。”妈妈的一席话,让我毛塞顿开。

记得还有一次科学老师问:如果有人故意谩骂你,你会怎么做?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当然是扁他一顿了,而且还要不留情地骂回他。我听了以后,很为自己庆幸,因为自己没有那样无法律地回答。老师听了,问道:“难道你们只想着怎样报复?其实对于这种人,完全可以使用法律手段去严惩他,这样也可以避免一些犯法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与法同行,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与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绘和谐美好的明天!

【篇3】宪法宣誓仪式检察院领导讲话稿

同志们:

宪法誓言,字字千钧。今天正逢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我们在这里庄严举行县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首次宪法宣誓仪式。刚才,在场的国家公务人员面向国旗国徽,进行了宪法宣誓。这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希望大家牢记誓词、不忘初心,始终对宪法饱含尊崇、深怀敬畏,立足职责使命,廉洁勤政为民,坚定不移做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借此机会,我提三点要求,与大家共勉。

第一,要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与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七进”等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好宪法精神,阐释好宪法内容,把抽象的宪法条文变成人民群众政治社会生活的具体内容,深化全县人民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真正让崇尚宪法、信仰宪法、遵守宪法成为全社会的追求。

第二,要增强宪法意识,深化法治实践。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坚定不移地实施宪法、运用宪法,才能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的根本法作用。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共享力度,深化行政体制、审批制度和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建立科学完善的司法权运行管理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站式”受理、“并联”式审批、“全流程”服务,进一步压缩企业和群众办事耗时。要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法律公共服务体系,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

第三,要维护宪法权威,争当法治标兵。尊崇宪法地位,贯彻实施宪法,关键在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以法为镜、以法为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决策、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要树牢廉政意识。严格按法律、按政策、按程序办事,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牢记权为公器、权有边界、权受监督、权即是责,始终心存敬畏,坚决守住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公正无私、清清白白、一身正气。要提高法治能力。通过艰苦学习、长期历练、反复锤炼,使自己的能力素质与担负的职责相匹配,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决策、执行、落实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虑必及法、行必循法。要强化斗争精神。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金融诈骗、非法捕猎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宪法法律的权威。

同志们,忠于宪法,认真履职,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是新时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我们要牢记誓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遂川的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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