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四季度一产经济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三篇

2023-12-25 │ 经济工作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2年第四季度一产经济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2022年第四季度一产经济工作会议讲话稿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中国未来五年发展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作为党员干部,也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做好干事创业的五年规划。在此,准备“十四五”规划指南一份,助党员干部在实现大我中成就小我。

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崇高追求,为国为民、利国利民。人无志不立。远大的理想目标是干事创业前进的动力,是指引着我们前进的灯塔。树立什么样的理想目标,注定成就什么样的作为。伟大领袖周恩来正是因为从小树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宏伟目标,才砥砺了他为国家和民族奋斗终身的责任和使命,成就了他光辉的一生。党员干部要认真思考规划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和理想抱负,将实现个人理想与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目标结合起来,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描绘的蓝图、“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乘势而上,为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鞠躬尽瘁、奋斗不已。

发扬“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务实精神,乘风破浪、勇往直前。黑格尔说,“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情,注定没有未来”。远大的目标只有和实际行动结合起来,做到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才能将梦想变成现实。大道至简、实干为要。离开实干,再美好的理想目标都是空中楼阁,再有分量的担当也难以落地生根。党员干部要干字当先,发扬钉钉子精神,务实求变、务实求新、务实求进、务实求效。要敢于攻坚克难、改革创新、锐意进取、越挫越勇,坚定必胜信心,一鼓作气、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奋力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宏伟目标。

永葆“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为民情怀,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党执政的底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宗旨,是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回顾“十三五规划”的历史,从解决温饱到总体小康,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从脱贫攻坚到疫情防控,至始至终体现着“人民至上”的理念。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站稳群众立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忘我工作中,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所当乘者势也,不可失者时也。“十三五”成就巡礼,“十四五“开启征程。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上,让我们乘势而上,顺势而为,以党员干部应有的担当和作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创造让世界称赞的新的更大奇迹。

【篇二】2022年第四季度一产经济工作会议讲话稿

2020年4月15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专题研究了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问题。重申资本市场发展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调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特别针对最近一段时间,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涉及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恶劣行为,要求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

新近实施的《证券法》,重中之重就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其中增设了第六章“投资者保护”专章,规定如何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中国特色“集团诉讼制度”,而且很快业内已经出现了第一个代表人诉讼案例,即杭州中院以代表人诉讼方式开展的“15五洋债”虚假陈述赔偿案。2020年3月24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首个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的具体规定即《上海金融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的规定(试行)》,投资者保护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开始进入快车道。

此次重要会议,要对一些背道而行的不良分子重拳打击,特别是对投资者保护冲击最强的造假、欺诈行为,从重处理,切中当下市场时弊。会议强调“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给市场主体提出了基石性要求,同时要求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可谓是新《证券法》实施后,投资者保护的再升级。

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中国证监会易***也提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总要求,充分借鉴国际最佳实践,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注重发挥各方合力,努力探索出一条既遵循成熟市场惯例、又符合我国发展阶段特征的资本市场发展之路。对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出必须坚持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大投保理念。

市场是复杂的利益博弈场所,总有为数不少的市场主体,与《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背道而行,其核心是根本不顾及“依法诚信经营”的基本纪律,意图通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虚假披露等各种方式,损害投资者权益的同时,谋取自身的不当利益。从发行人角度而言,进行财务造假,欺诈上市,屡禁不止;从已上市公司角度而言,虚假披露、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及其他方式输送利益,并不少见;从交易主体角度而言,通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非法获取利益,时有发生。甚至近年来还出现了若干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自己设局操纵自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恶性案件。这些市场违法行为,严重偏离了“依法诚信”的基本底线,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也破坏了证券市场生态,扰乱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功能的发挥。

新《证券法》修改后,大幅度提升了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将过去的“没一罚五”,调整为“没一罚十”,将过去通常罚款“三十万、六十万”,提高到“五百万、一千万”,这无益非常有利于对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但同时也要求我们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对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涉及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恶劣行为,从重从快处理,及时回应市场关切,进行市场出清。

除打击不法分子,对投资者最重要的保护,其实还在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让投资者可以与优秀的公司共同成长,毕竟一个守规矩的“没落户”,浪费市场资源,让投资者无法获取回报,本身就是个资源错配“错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除了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也在于加强信息披露,这也是此次会议强调的“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赋予了发行人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且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此之外,此次《证券法》一个非常重要的修改,就是在第八十五条,增加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过错推定的连带责任,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这对我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实际控制人,而实际控制人在信息披露违法中往往起到重大影响的实际情况,可谓是一项有效的法律措施。同时,《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还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未披露信息和虚假披露违法,行为类型从原来的“指使”,扩展到了“组织、指使及隐瞒”,这也有利于打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带来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此外,在“优胜劣汰”方面,此次《证券法》取消了“暂停交易”制度,授权交易所制定新的退市规则。目前在科创板,已经明确取消了“暂停交易”而要求直接一步“退市”,这无益也有利于市场出清,让更多的优质上市公司留在市场上,把部分壳公司淘汰出局,优化资源配置,给投资者带来更好的投资标的,也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

对于我们中介机构而言,会议也再次强调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依法谨慎勤勉从业,也是每个中介机构应尽的职责。特别是,《证券法》取消了对会计师证券从业的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后,部分上市公司聘请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备受市场关注。这也是新《证券法》实施之后面临的新的课题和挑战。放开管制是市场化改革的应有之举,但是在放开后,如果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也有待市场检验和监管跟进。

最后,个人建议,在未来完善投资者保护方面,还应重点考虑如何加强上市公司董事的“信义义务”的履行。易***指出,要“充分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从美国市场经验来看,除信息披露和打击欺诈,对上市公司运行而言,保证公司“依法诚信”运行的很重要抓手,其实是董事的“信义义务”(fiduciary duty),即董事应当谨慎勤勉、忠实地为公司服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甚至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大股东对小股东也负有信义义务。美国公司诉讼实践中,充满对公司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诉讼,这成为规制公司规范诚信运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石性制度。我国《公司法》实际也有类似规定,比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第一百四十九条也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针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若干特定违法行为,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还规定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但遗憾的是,因为法律规定“语焉不详”,缺乏明确指引,所以此类案件非常稀少,也因此缺乏司法实践的进一步澄清,让这一很重要的法律规则成为摆设。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著名法学教授John C. Coffee, Jr.,在谈到以刑罚手段规制信义义务时指出,刑罚更重要地不是增加违法成本,而是对其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虽然新《证券法》大幅度增加了违法成本,但是对有些投机分子而言,可能不过是增加了其利益计算中的成本项,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还不足以阻吓其违法冲动。因此,我们应当深入研究从《公司法》信义义务到《刑法》背信犯罪的一整套规则体系,弥补这一关键短板,形成具体可实施的法律制度体系,多手段震慑和打击违法行为,保障上市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让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利益。

【篇三】2022年第四季度一产经济工作会议讲话稿

金融风险被列为三大攻坚战之首,那么不要想了,明年一方面是搭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比如转板、沪伦通),另一方面就是谁也别给我动,老老实实待着,监管还会从严。从文件表达的意志来看,还是今年这种夹板行情,不能涨出风险,也不能跌出风险,上下夹住,扩大直接融资,为实体经济服务。

三大攻坚战的其它两个,精准扶贫和污染防治都好理解,是这几年的重要施政方向。比如环保部在会议前也说了,督查巡查还将继续,并且常态化。

三个攻坚战后的八个任务,是“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具体施政的体现。

继续供给侧改革,这个也好理解,这个和央企国企的改革其实是同步进行的,和第二点做大做强之间也有紧密的联系。现在钢铁煤炭水泥玻璃搞完了,其它行业还要接着搞。

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改革绑在一起,实际上是为后续的全面土流和推进社会变革达到刘易斯第二拐点做准备。更为具体的政策,包括试点,会在之后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讨论。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方面,具体点到的有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其它的都是打酱油(和本届关系不大),杭州湾湾区没有,也没什么意外。

民生这条没有太拓展,实际上现在的社保尤其是医保的问题很尖锐,比如最近这几天医院因为一刀切的医疗成本控制,很多手术材料都用不上,便是例子。还有最近的煤改气导致取暖气源不足等等,虽然通稿没明说,但已经点到了社会转型期的痛点。

第七点是房地产,基本上可以判断是铁了心走租售并举了,包括最近开始重启的企业为主体的职工租赁房建设等等,和通稿的措辞都是对得上的。加上来年土地管理法出台,在土地供给方面也可能产生积极作用。从整个19BIG指引的政策方向来看,是要逐步解绑地方财政收入和房地产的关系。所以,个人判断在去库存结束后,户籍制度没动房产税出台之前,房地产的系列政策不会动。

最后一条是生态修复,这个和三大攻坚中的最后一个,其实是一回事。具体到了水十条和土十条。

这个会议具体到各部委,在一个月内,还会有很多可操作可执行的政策出台。但发端都在经济工作会议。

2022年第四季度一产经济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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