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整顿违规发展党员工作总结范文(精选五篇)

2023-09-08 │ 党员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排查整顿违规发展党员工作总结范文(精选五篇),欢迎品鉴!

【篇1】排查整顿违规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镇共有***个党支部,党员***人,纳入排查范围的党员共有***人,移交县排查办党员档案***份,认定“四类”问题党员***人,其中严重违反入党程序x人,带病入党x人,徇私舞弊x人。

  一、组建工作力量,制定工作方案

  县里召开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会后,***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刻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了《2020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然后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部分镇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镇直单位支部书记为成员。

  二、召开专题培训会,层层安排部署

  按照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妥有序、更要推动工作的要求,开好三个会。一是召开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座谈会,镇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提升政治站位,解除思想顾虑,压实第一责任;二是召开全镇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会,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进一步凝聚共识,稳妥扎实推进工作;三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结合《***县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指南》,对全镇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文书等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政策规定,掌握排查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实效和质量。

  三、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党员底数

  我镇纳入排查范围党员共***人,其中其中预备党员***名,正式党员x人,农村(社区)发展党员***人,镇直单位发展党员***人,转入党员x人,转出党员***人。截至目前,已对***名党员档案进行封存,移交县排查工作办公室统一保管。

  四、开展民主评议,进行谈心谈话

  我镇制定民主评议方案,由镇党委牵头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和部分村(居)民代表会议,党委委员或驻村干部分片包村,参加支部民主评议会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发展党员工作和新发展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在总结***、***试点村开展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再次召开民主评议专题培训会,把开展经验在全镇推广,我镇民主评议党员参与率达x%,对支部评议满意率为100%的有x个,低于90%的x个,对党员评议满意率低于90%的有x人,满意率低于x%的有x人,评议结果作为排查整改工作的重要依据。各支部书记与党员逐人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基本情况、入党动机,消除党员思想包袱,摸排问题线索。

  五、开展基层自查,县乡部门联查

  ***镇党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摸底,对照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逐一审查每名党员的档案材料、台账记录等,走访部分党员群众,理清每名党员的发展过程,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如实填写《发展党员摸排情况登记表》。在自查的基础上,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党支部书记签订排查整顿承诺书,进一步落细落实责任。由镇党建办牵头,会同纪委、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民族宗教等部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的党员进行逐一审查,核实入党前、入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掌握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六、走访重点人员,进行初步认定

  我镇通过前期民主评议、谈心谈话、档案审核、部门联查等环节共排查出二十类重点问题线索x条,涉及党员x人,并分村建立了x类重点人员台账,由班子成员带队入村进行重点人员走访,我镇完成走访党员群众x余人,共发现疑似“四类”人员x人。根据走访经验,我镇组建三个重点人员走访组,对这x人进行重点走访,通过走访入党介绍人、部分党员群众,共发现四类人员x人,***镇召开党委会,对照排查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逐人进行分析研判,最终初步认定严重违反入党程序x人,其中严重违反入党程序x人,带病入党x人,徇私舞弊x人,初步认定结果已上报县排查办。

  七、研究处理意见,整顿发展党员

  通过召开党委会,对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x人进行逐人分析研判,研究处理意见,最终决定x名党员中,重新履行入党手续x人,提醒谈话x人,批评教育限期改正重新履行入党手续x人,除名x人,警告x人,批评教育限期改正x人,批评教育x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x人,提醒谈话限期改正x人,限期改正重新履行入党手续x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提醒处理,共x人。

【篇2】排查整顿违规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为深入落实区委关于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整体水平,***局对照排查整改内容,过细过实做好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认真搞好动员部署。为深入落实区委、直工委关于清理整改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的指示精神,促进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整体水平,***月***日,我局召开发展党员自查专项工作部署会,传达直工委通知精神,进行思想动员,部署局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相关措施。在此基础上,各党支部(总支)认真学习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排查工作领导。局成立违规违纪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具体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对自查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局机关党委深入督导搞好自查工作。

  三是细化排查工作方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按照省市区和直工委有关要求,制定《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

  ***局落实区委关于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每个支部(总支)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除顾虑。坚持实事求是,对排查整改范围内的每名党员的情况逐人核对查实,对突出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严格对照标准,深入搞好排查

  一是搞好支部自查。各党支部(总支)对***年***月以来发展党员坚持政治标准、履行入党手续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存在了以下一些问题:①党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如:***(预备党员考察表的时间、书记审查、小组或书记意见不填);②政治审查走过场。

  三、整治重点

  1.关于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对全乡3个党总支,10个党支部确定的3个发展对象,4名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把关,杜绝“带病入党”,进一步规范入党程序资料、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全面推进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

  2.2014年—2018年党员发展工作审查工作。对此区间发展的党员,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档案资料是否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按照党员发展5阶段25步骤的程序,逐项细对,是否存在档案时间不连续、批复不全等相关问题。二是是否存在档案资料造假。对党员档案资料仔细甄别,是否存在不正当的方式涂改档案内容,或将虚假材料装入党员档案,伪造的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虚假的更改参会人数的相关材料等,要通过相关材料对比印证、文书档案记载核实等方法,重点审核党员发展程序重要节点的重要信息材料。三是否存在“近亲繁殖”“人情党员”。重点围绕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对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盘底”,全面掌握基本情况,为后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打好基础。

  四、专项整治的步骤方法

  1.安排部署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各村党总支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一次全面安排与培训,确保各党组织书记、各村党建联络员熟悉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统一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

  2.全面自查阶段(7月1日—8月15日)通过党员自查、支部核查、党委审查的方式对党员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引导群众提供相关存在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线索。重点排查发展党员过程中是否存在把关不严、简化程序的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农村党组织连续3年不发展党员问题,是否存在在外工作或上学期间在农村入党问题,是否存在预备党员不及时转正问题,是否存党员《入党志愿书》等资料填写不完整问题,以及其他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3.核查整改处理(8月15日—9月1日)各村党总支要对排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建立台账并复查核实,经复查核实后确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配合同级乡纪委依规依纪对违规违纪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问题处理要做到事实依据清楚、使用政策准确、把握宽严恰当、履行程序到位、资料归档规范。

  4.综合报告情况(9月1日—9月10日)各村党总支要对所属党支部排查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汇总相关情况,并向乡党委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包括违规违纪发展党员专项整治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措施、工作成效和建议等)。

  五、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站位。各村党总支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好党员队伍进入关口,将其作为从严管理党员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力求实效。

  2.严格工作程序。各村党总支要严格依规依纪办事,按时完成任务。要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不得在网络、媒体宣传报道,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舆情应对,避免负面炒作。同时,不得受理任何干部个人提出的更改党员信息的申请。

  3.慎重对待党员档案。各村党总支要在做好专项督查审核工作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这次专项督查审核标准审验和转递,对审验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必须限期整改后再进行转递。并坚持标准、严把入口,配足配强档案管理人员,同时要加强管档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档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篇3】排查整顿违规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及省委要求,2月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紧扣此次民主生活会主题,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查摆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整改思路举措,达到了预期目的。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锦斌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审定了会议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成员个人发言提纲逐一审阅把关。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会议,代表党组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并作了总结讲话。常委会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常委会副主任谢广祥列席。

  会议指出,这次民主生活会是常委会党组班子及成员奋进新征程、勇担新使命的一个良好开端。要按照中央及省委的部署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整改落实,持续巩固提高,更加严实、更有质效地抓好党组班子建设,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不断提升,以党建高质量促进工作新发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在强化政治信仰上带好头,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更深领悟“国之大者”,更加坚定政治信仰,持续夯实依法履职的思想政治根基。要进一步在保持政治定力上带好头,坚持在研究部署党建及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前,首先学习领会***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不断强化纵深贯彻“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要进一步在担当政治使命上带好头,更好用法治保障推动安徽各项事业发展。要进一步在提高政治能力上带好头,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提高政治领悟力,从政治高度把党中央精神领悟透、落实好;提高政治执行力,开展各项工作都要以中央精神为衡量标尺,善用法治方式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进一步在涵养政治生态上带好头,发扬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发奋干事创业,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篇4】排查整顿违规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同志们:

  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区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着力解决全区农村党组织发展党员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审查把关不严等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保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升农村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着力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发展党员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目前,全区共有农村党员***余名(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和转入的农村党员***名),有力改善了党员队伍整体结构。但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农村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还存在程序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

  今年8月,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排查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市委组织部决定在2021年底前率先完成***区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这既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也是对我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全面检视和极大促进,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全力推进,以实际行动高质量完成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抓好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给大家进行业务培训。

  一、牢牢掌握时间节点

  这次全面排查整顿工作从2021年9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结束,共10个月的时间,重点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7个乡镇党委所辖61个农村党组织和4个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具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集中排查和认定处理阶段,2021年9月开始,2021年12月底前结束;第二阶段为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和完善工作制度阶段,2022年1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结束。大家要严格按照推进方案要求,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将所有工作流程落细落实,保证排查整顿工作按时按点、有序推进。

  二、坚持五项基本原则

  此项任务量大面宽,大家要腾出时间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有相关政策支撑。具体学什么?要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从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二是坚持依规依纪。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农村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四是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五是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排查整顿四类问题

  这次排查整顿的问题分别是“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4类22个违规违纪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各乡镇要把找准查实问题作为排查整顿工作的关键,通过应用“四查四核”(一查发展对象,核定发展党员入口关是否符合要求;二查发展步骤,核定党员发展程序是否规范;三查入党材料,核定发展党员档案是否真实;四查党员履职,核定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的工作法,认定排查整顿。一是整顿“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查是否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二是整顿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查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三是整顿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查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等。四是整顿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四、扎实做好认定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做出处理,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一是认定处理“带病入党”人员。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经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需要注意的是,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认定处理弄虚作假问题人员。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三是认定处理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四是认定处理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相关情况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予以说明。要注意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五、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排查整顿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社会敏感度很高,总体上按照:动员部署、集中排查、认定处理和“回头看”等4个环节推进。具体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把握工作节奏,坚持边排查、边整顿,边认定、边处理,调查核实清楚一个、及时认定处理一个。

  (一)动员部署环节。(2021年9月初至2021年9月中旬)通过系统研究谋划、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和分级谈心谈话等完成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的前期准备。一是制定方案(9月初完成)。区委组织部已经研究制定了***区全面排查整顿工作推进方案,并下发给大家,各乡镇党委要根据推进方案研究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成立机构(9月初完成)。区委已经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镇组织委员、镇政法委员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司法、综治、卫健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及时开展研究部署、业务培训、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三是启动实施(9月中旬完成)。会后,各乡镇也要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对本乡镇参与排查整顿工作的全部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四要思想发动(9月中旬完成)。建立分级谈心谈话制度,即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与支部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大家要通过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做好思想动员和政策解读,既要讲清楚开展排查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边界和方法程序,也要讲清楚各级党组织从严从实推进排查整顿工作的决心,打消基层干部思想顾虑,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二)集中排查环节。(2021年9月中旬至2021年11月中旬)全区排查整顿工作主要采取“三查一核”(基层党组织自查、执纪执法部门筛查、区委组织部审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方法,逐步进行排查。排查期间,区、乡两级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一是基层党组织自查(10月中旬完成)。由各乡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对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的党员逐人进行摸底统计,掌握其入党日期、转正日期、近亲属关系等基本情况,形成党员信息底册,并于9月15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要严格对照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每名排查对象确定一名党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为排查责任人,逐一调阅排查所属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台账记录等,有针对性地走访当事人、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了解每名党员的发展过程,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并如实记录。各乡镇党委要对问题清单、调查走访情况、来信来访情况每月进行集体研究,集中排查期间每月2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委组织部。对辖区内属于十八大以后发展的党员但组织关系转出的,由乡镇党委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二是执纪执法部门筛查(10月底前完成)。按照安全、保密、高效的要求,组织部会及时将全区党员信息底册移交纪委监委、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由相关机关和部门对照党员信息底册,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对党员入党前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全面了解核实党员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各单位筛查情况我们也会及时反馈给大家。三是区委组织部审查(10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将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的党员档案于9月底前报区委组织部封存保管,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问题线索,并对基层自查、部门筛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甄别把关,形成需要调查核实问题清单,转交乡镇党委调查核实,坚决杜绝基层党组织出现排查不深不细不实,甚至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等现象。四是对重点问题进行核查(11月中旬前完成)。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区、乡两级将成立联合调查组到村组(社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开展函调外调工作。对疑似“带病入党”的,区委组织部和执纪执法等部门将进行联合会审。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对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深入村(社区)组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同时期其他入党申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

  (三)认定处理环节。(2021年11月中旬至2021年12月底)认定处理工作由区委负总责,区委组织部具体落实,最终结果由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一是乡镇党委提出初步意见(2021年11月中旬完成)。乡镇党委根据自查情况,利用在充分征求基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对党员作出评价,并经会议研究提出初步认定处理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常委会审议决定(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我们将根据乡镇党委提供的问题线索和初步意见,经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等,在认真分析甄别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三是基层党组织按程序进行处置(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我们将及时向各乡镇党委反馈,再由基层党组织按程序办理,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整顿处理工作自区委常委会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处理结果各乡镇要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对组织关系已转出、存在相关问题的,所属乡镇党委要会同转入地党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转入地党组织作出处理;对组织关系转入、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处理的,乡镇党委应当及时告知转出地党组织。四是持续跟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及时对拟处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做细做实思想工作,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平稳有序。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并做出答复。

  (四)开展“回头看”环节。(2022年1月初至2022年6月底)各乡镇通过全面开展自查、深入分析研判、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和健全工作机制等方式,重点对第一阶段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漏补缺。一是全面开展自查(2022年3月底前完成)。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区委组织部向各乡镇派出指导员并组成专门力量对前期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对照党员信息底册,逐人逐项对照摸排、分析研判,重点看集中排查是否全面、深入,情形认定是否客观、准确,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规。下派指导员与各包村(社区)领导要逐村(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农村党员、乡村(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评价。二是深入分析研判(2022年4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将及时召开会议,对自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进行评价,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对排查不彻底的乡镇、村(社区),将及时督促返工“补课”;对认定不准确的问题线索,将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综合分析、会商解决;对处理不到位的人员,将及时督促有关党组织进行整改;对政策难以界定的,将及时汇总梳理,报请市委组织部审定。三是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2022年5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农村党员专门建立党员档案,指定专人、设立专柜进行保存,定期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区委组织部将每年对党员档案开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数量不少于全区党员总数的3%,对于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乡镇严肃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四是健全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通过这次排查整顿工作,加快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严格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项流程。针对问题发生率较高、工作存在“盲点”的重点环节,制定相应优化措施,探索建立一套标准执行严格、程序把控严密、纪律要求严明的发展党员工作督查机制,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

  同志们,抓好这次排查整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组织关注、党员期盼。我们要以排查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入推动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谢谢大家!

【篇5】排查整顿违规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明确自己的职责定位

  领导干部必须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才能深刻领会党中央精神,时刻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明确自己的职责定位。

  夏日时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的霍林河露天煤矿,仿佛披上了绿色长袍,紫花苜蓿、沙棘等植被在蓝天映照下焕发出勃勃生机。

  可就在3年前,这里却是另一番景象。“那时候矿山周围煤灰飞舞,风沙大的时候窗户都不敢开。”霍林郭勒市民李淑君说,曾经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的黑色矿山,让周边的居民苦不堪言。

  如何把“城市痛点”变为“发展支点”,是通辽市面临的重大课题。为此,通辽市坚持从政治上看发展问题,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的政治责任,把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摆在事关地区发展前途命运的高度来抓。

  认识到位,行动到位。22名处级干部分别包联33家矿山企业、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纳入实绩考核内容、科学有效实施修复治理工程……2018年7月至2021年7月,霍林郭勒市矿山企业已完成绿化治理面积3.58万亩。“之所以迅速取得实效,有赖于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努力释放矿山治理的综合效益,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霍林郭勒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孟凡达说。

  选人用人,首要关口是政治标准。当前,正值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关键时期,通辽市坚持首关不过,余关莫论。“要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进各项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孟宪东表示。为了把政治标准落到实处,切实把牢政治关口,通辽市将政治表现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履行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内容,通过扎实的组织程序,把“两面人”挡在门外。

  为了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通辽市还实施了“领导班子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以今年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为例,我们通过多样化教学,引导学员深入学习党中央精神,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明确自己的职责定位。”通辽市委党校副校长张亚辉表示。

  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党员干部讲政治,就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018年2月,***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指出:“要抓好生态文明建设,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交相辉映、美丽山川和美丽人居有机融合。”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学习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找到了自己的发展路径。

  “依托全县44万亩优质竹林,深度推行精制‘一根竹’工程,把竹子当庄稼种、把竹林当风景扮、把竹材当钢材用,这是我们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是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路径举措,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委书记宋良勇说。

  竹林规模起来了,但竹产业加工能力弱、附加值低。洪雅县柳江镇洪江村村民杜泽,曾经从事原竹收购生意,“村民靠种竹卖竹为生,但卖到厂里价钱低得可怜。”竹林如何变成经济林?风景咋才能变“钱景”?这也是宋良勇上任之初苦苦追寻的问题。经过学习考察,他和县委一班人决心打开思路找出路,精心做好竹文章,守护好生态、一起富口袋。

  如今,一种叫“竹钢”的材料彻底改变了当地竹产业。洪雅县引进了一家竹制品龙头企业,制造竹制生态建材“竹钢”,广泛应用于风电叶片基材、桥梁、装配式建筑等。“竹材变‘钢材’,卖价翻了几番,收入更可观哩!”杜泽笑得合不拢嘴。同时,全县正规划建设集竹主题酒店、竹元素文创等于一体的“世外竹源”农商文旅综合体,构建“三产联动”的产业体系,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竹农增收致富,带动乡村振兴。

  在宋良勇看来,党员干部讲政治就是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尤其在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时,坚决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必须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地落实。

  讲政治不能流于形式,要落到实处

  无论是讲政治还是提高政治能力,都不是抽象的,而是有着具体指向和要求,决不能空喊口号、流于形式。

  出湖南郴州市区西南方向约50公里,就是鲁塘镇,这里以石墨矿闻名。“十几年前这里满山都是黑色的棚子。”和石墨打了一辈子交道的村民李汉荣,这些年走出了石墨矿井,走进了石墨产业园区。

  鲁塘曾依靠资源大踏步发展,但也留下了后遗症:生态破坏、污染严重、事故频发。鲁塘迎来了整顿与退出的“阵痛”,数百个矿井全面关停,近10万从业者寻找新出路,一同消失的是当时北湖区一半的财政收入。

  北湖区要树立什么发展理念,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这个问题摆在了区委区政府面前。“旗帜鲜明讲政治,就是要求我们提高站位,从政治上进行分析和判断,对照党中央要求,紧密结合自己的职责定位,弄清楚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该怎么干。”北湖区委书记罗成辉说。

  为进一步把已经明晰的职责定位和发展路径落到实处,2020年7月,一场“思想大解放,发展高质量”大讨论在北湖区线上线下展开。北湖区委举行系列座谈会,各行各业代表纷纷建言献策。同时,围绕“解放思想”“产业发展”等关键词开展“北湖新发展你我来献策”线上问策活动,吸引了居民积极参与。“通过这样的社会大讨论,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逐步被引导到笃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上。”罗成辉说。

  今天的鲁塘,石墨仍是主导产业,但取而代之的却是鲁塘石墨产业园——不仅建成投产了全国产能最大的微晶石墨浮选提纯生产线,还吸引了石墨材料龙头企业入驻,自动化的洁净生产车间里,石墨原料正源源不断变成电池的重要原料——碳棒,这些碳棒将为国内各大主流电池企业供货。

排查整顿违规发展党员工作总结范文(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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