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

2019-08-03 │ 资讯

篇一:2015年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时间

2015年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时间

2015年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报名办法

统一招聘和单位招聘均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每人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只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不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由考生查询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如招聘单位同时实行现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考生可按照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明确的方法、程序,采取上述方式报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4月21日9:00至4月27日17:00。

交费时间:4月21日9:00至4月28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注意: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请不要在网上交报名考务费)。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进入交费程序,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即完成网上报名(按所应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公告》时间安排进入资格复审、交费、考试等环节)。

6、应聘统一招聘岗位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并通过招聘单位《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应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务必通过所应聘单位《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记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交费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统一招聘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5月5日9:00至5月8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统一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局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篇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河北省出省建筑队伍管理服务中心、河北省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监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和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出省建筑队伍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为我省出省建筑队伍营造经营环境,提供市场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组织技能培训,维护其合法权益;协助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我省出省建筑队伍实施管理。

河北省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监测研究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全省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统计分析、综合研判,监测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运行情况;承担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相关专项课题研究;参与有关政策的前期调研、运行分析和论证等工作。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推进工作和厅电子政务建设,承办厅信息宣传工作,管理机关办公网、公共信息网及网络安全运行维护工作;承办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的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和会计核算等相关财务工作。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和推广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组织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实施和检查;参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等任务;组织对全省“采用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论证。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8日之后出生);

3.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

4.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省出省建筑队伍管理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河北省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监测研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和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1名。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河北人社网()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会同各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7月7日至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40-17:00。

(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楼1104室。

(3)联系电话:0311—87903627、87805345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测试。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2016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7月底左右登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查询日期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面试有缺考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办法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说明

凡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审核结果及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点击下载>>>

附件:1.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28日

篇三:2015年河北省石家庄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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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2015年河北省石家庄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77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一)统一招聘

市直党群系统、县(市)区党群系统、市直政府系统、县(市)区政府系统共招聘工作人员1445名,其中:市直党群系统招聘12名,县(市)区党群系统招聘96名,市直政府系统招聘291名,县(市)区政府系统招聘104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1。

(二)定向招聘

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32名工作人员。其中,政府系统6个县(市、区)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20名工作人员,包括井陉县4名,晋州市3名,栾城区1名,新乐市3名,无极县4名,赵县5名。党群系统定向招聘石家庄市在岗大学生村官12名,其中藁城区2名、井陉县10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1日至1997年5月11日期间出生),不限户籍;岗位信息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定向招聘对象:在石家庄服务的2015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人员。即:2012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3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4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

3、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石家庄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5月11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5月(含5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报名时间:5月11日9:00-5月18日17:00

缴费时间:5月11日9:00-5月19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及开具发票。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缴费成功后,有需要开发票的考生,请于5月25日-27日工作时间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开具。

(二)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及定向招聘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以上比例,报考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再补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5月22日公布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请广大考

生适时上网查询。对于报考了取消岗位的考生,请于5月25日-27日工作时间到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青园街102号北楼216房间)办理退费手续。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6月1日9:00-6月5日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当天下午18:00前,考生到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青园街102号北楼210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6月6日9:00-11:00。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石家庄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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